狼人杀门派联赛第七赛季 改判公告
2026-04-03
经狼人杀门派联赛赛事组委会复盘4月1日第1组8场的比赛录屏情况,对1组4号选手“冉风”(选手编号:14747F00)选手的违规判定进行修改。
根据录屏复盘4号玩家第二天发言如下:“8是不可能拿起摄梦的,你要知道摄梦跟狼巫可以互梦死对方的”,提及非比赛日板型角色,故构成“场外”违规,但该发言并未根据摄梦人展开逻辑输出,仅为口误表达,故判定无逻辑输出,根据《狼人杀门派联赛第七赛季赛事规则》7.2.1中“场外”无逻辑输出,扣除-0.5分比赛成绩。
综上所述,本场对4号的违规修改为扣除-0.5分比赛成绩。
若对改判结果产生异议,可额外提交更多证据说明进行追加申诉。狼人杀门派联赛赛事组委会邮箱:esports@langrensha.com
狼人杀门派联赛赛事组委会
2026/4/2